我州7个集体15名个人荣获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
发布日期:2025-09-25 浏览次数:278
9月23日,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兰州召开。我州7个集体荣获“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”称号,15名个人荣获“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”称号。
州委常委、州委统战部部长,州政协党组副书记王力参加会议并接见模范集体代表和个人。
今年全省有10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200名模范个人受表彰。我州卓尼县扎古录九年制学校等7个集体荣获“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”称号,合作市通钦街道舟曲路社区党委副书记丁秀琴等15名个人荣获“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”称号。
王力指出,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要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持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引领带动全州各族群众更加坚定对伟大祖国、中华民族、中华文化、中国共产党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,用榜样的力量激励更多人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。全州各族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,学习他们忠诚、团结、为民、担当、奉献的高尚品质,争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者。全州各级各方面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,凝聚起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磅礴力量,加快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样板区,为推动甘南州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。
记者 成回
编辑 马晓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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